〚台北毒品案件訴訟〛販賣二級毒品(彩虹菸)-不起訴
現今社會新興毒品氾濫,毒品包裝變化多端,除了常見的「毒咖啡包」外,就屬「彩虹菸」最受年輕人們的青睞!本案當事人被控販賣摻雜二級毒品成分的「彩虹菸」,經過謙聖抽絲剝繭下,成功洗清當事人嫌疑,拿到「不起訴」處分!
這是發生於「桃園」的毒品案,當事人朋友因被警方逮捕歸案,而在製作筆錄時聲稱:「我的毒品(彩虹菸)是跟當事人買的。」使當事人被冠上莫須有的罪名,遭警方以販賣二級毒品罪嫌偵辦!
在台灣,販賣毒品會觸犯相當嚴重的刑責!因此,當事人在網路上諮詢眾多毒品律師後,最終決定委任有許多毒品販賣、毒品製造、運輸及施用毒品成功案例的謙聖處理。
主持律師介入瞭解後,發現本案除了部分證人單一指述外,並沒有其他證據可證明當事人有販賣毒品之舉,而「單純指控」不能作為定罪的唯一標準,因此本案的解法就是強攻「證據不足」!
在與當事人完整溝通辯護方向後,謙聖以「無罪推定」與「證據法則」來做攻防,還列舉最高法院的判決強調證據充足性問題,盡全力拯救無辜受波及的當事人!最終,在謙聖的努力與檢察官的明察秋毫下,成功替當事人爭取到「販賣二級毒品」不起訴的好結果!讓當事人擺脫這難纏的官司!
*被指控販賣毒品怎麼辦?*
依照謙聖過往經驗,這類沒有其他證據可證明清白的案件,最後成罪的原因都在於當事人的自白!所以說,若不幸遇到刑責嚴重的毒品案件,建議尋找專辦毒品的律師處理!並且陪同偵訊!因為你的每字每句,都將影響判決結果。面對自己不熟的領域,與其像無頭蒼蠅,不如相信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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