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毒品案件訴訟〛製造、施用毒品,一身兩案怎麼辦?(大麻)-緩起訴
製造二級毒品被逮,又被發現施用二級毒品??兩案一次纏身、謙聖讓你脫身!!施用二級毒品「緩起訴」!
這是發生在橋頭的案件。當事人早上準備出門工作,一踏出家門,大批警察持拘票、搜索票衝上來。在當事人家中翻箱倒櫃,查獲多達11株大麻、130顆大麻種子、以及可以施用的1.8克大麻等犯案證物,直接帶回分局偵辦及驗尿!
罪證確鑿的當事人一次背上「製造、施用二級毒品」兩個案件!謙聖接到當事人的委任後,從筆錄、偵訊到開庭,全程協助當事人跑完繁瑣的訴訟流程!
這起案件棘手的地方在於,當事人同時涉犯兩起毒品案件!謙聖已經幫助不下百餘人,在施用毒品案順利拿下緩起訴!但當事人還有一案「製造二級毒品」,端看過往司法慣例,檢察官會參酌當事人正在審判的另案是否會被關?那要想再拿到緩起訴處分,簡直難如登天!
謙聖已經不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狀況,過往經歷都有成功說服檢察官給予施用緩起訴處分,這次也不例外。律師引用多起謙聖的成功案例供檢察官參酌,並且主張「即便當事人有『可能會被判刑』的另案在身,也不能因此剝奪當事人獲得先行拿到緩起訴的機會!」積極地和檢察官作出抗辯!
謙聖的宗旨就是「不論有多困難,都致力為當事人爭取最好的結果!」經過謙律師精湛的辯護及完善的策略,最終順利幫當事人,拿下眾所期盼的漂亮「緩起訴」處分!!
施用毒品的罪刑有多嚴重??
根據《毒品管制條例》第11條,依據施用毒品級數的不同,會有以下刑責:
第一級毒品→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級毒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四級毒品→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令其接受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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