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毒品案件訴訟〛遭藥腳指認販賣第三級毒品-販賣彩虹菸不起訴
謙聖不起訴案例分享
本案將介紹當事人遭控「販賣第三級毒品」,及時委任專精毒品案件的謙聖,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的成功案例。
某日,當事人遭少年隊以「被他人指控販賣第三級毒品-彩虹菸」為由,帶回警局製作筆錄。由於販賣毒品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令當事人憂心忡忡,趕緊尋求協助,成功找上專辦毒品的謙聖。
謙聖接受委任後,王聖傑主持律師精準掌握案件的核心重點,與鄭智陽律師攜手擬定訴訟方向,主張當事人與藥腳是多年的同學,基於情誼合資購買彩虹菸。且證人指控數量說法不一、沒有相關盈利事證,怎能稱作販賣;當事人和藥腳驗尿結果,皆無法證明是抽彩虹菸所致。
最終,在謙聖逐一攻破案件疑點後,成功說服檢察官,為當事人拿到「不起訴處分」的好結果。
如有任何法律問題
請立即私訊→線上免費諮詢平台
———————————————————-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
LINE線上法律諮詢:@lawuicc001(點擊諮詢)
歡迎電話預約會議:03-3150-034
提供多樣支付方式:現金、信用卡、銀行轉帳
了解更多
Facebook: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
Instagram:chien.sheng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