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毒品案件訴訟〛桃園施用一級毒品案(海洛因)-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
案情過程:
這是發生在桃園的吸食毒品案件
警方在偵查桃園某藥頭的販賣毒品案件時
意外發現當事人有與藥頭通聯的紀錄
而傳喚當事人以證人身分製作筆錄
在製作筆錄時坦承不諱的當事人
承認有向藥頭購買一級毒品海洛因
沒想到自己就這樣從證人轉為被告
卡到了一件施用一級毒品案
因為當事人本身有毒品相關前科
擔心這次會被檢察官直接下勒戒裁定
於是在事發後急忙的找上了謙聖
身為專打毒品案件的事務所
我們擁有眾多成功聲請戒癮治療的經驗
這次當然也不會讓當事人失望!
最終謙聖成功拿下
施用一級毒品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
吸食一二級毒品被抓別害怕
找到聲請戒癮治療經驗最豐富的謙聖
讓你安全避免觀察勒戒也不必擔憂強制戒治!
施用一、二級毒品會有什麼刑事責任?
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法律針對特定的吸毒者提供了兩種彌補方式:
1、觀察勒戒(與世隔離約一個月)
2、戒癮治療(定期到醫院回診)
謙聖小提醒
施用一、二級毒品案件被驗尿後
警方會先請你先回去等通知
但大部分的情況是等到了觀察勒戒通知
也因此如果不想要進去勒戒所
建議像本案當事人一樣馬上尋求法律救援
穩穩的拿下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
如有任何法律問題
請立即私訊→線上免費諮詢平台
———————————————————-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
LINE線上法律諮詢:@lawuicc001(點擊諮詢)
歡迎電話預約會議:03-3150-034
提供多樣支付方式:現金、信用卡、銀行轉帳
了解更多
Facebook: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
Instagram:chien.sheng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