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毒品案件訴訟〛臨檢查獲施用二級毒品-成功爭取戒癮治療
施用二級毒品一定會被勒戒嗎?當然不!只要在驗尿過後盡快尋找「戒癮治療律師」,為您追蹤分案進度、撰寫戒癮治療聲請狀,並在偵查庭上據理力爭為您爭取改用戒癮治療的方式,代替觀察勒戒!
這是發生在嘉義的吸食毒品案件,當事人駕駛汽車出門找朋友時,因為違規交通紅燈右轉而被巡邏員警攔下。臨檢過程中,眼尖的警員馬上發現不對勁,在副駕駛的地板上看到了一包安非他命。因此當事人直接被帶回派出所驗尿、製作筆錄,尿液檢驗結果也呈現二級毒品陽性反應。
面對可能被檢察官下觀察勒戒的窘境,當事人在獲釋後急忙找上謙聖求助。
謙聖在聲請戒癮治療這一領域的經驗豐富,擅長針對當事人的案由、自身條件與背景,來撰寫一份合情合理並能夠說服檢察官的戒癮治療聲請狀!就算是緩起訴期間再犯,我們也有豐富經驗以及專屬的對應策略,從二緩、三緩甚至四次繼續維持緩起訴皆有成功案例!
最終經過謙聖一系列的專業處理,成功為當事人爭取到「施用二級毒品」緩起訴!讓當事人在不必影響生活的狀況下,也能夠彌補自己的過錯、重啟自新!
※施用一、二級毒品會有什麼刑事責任?
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法律針對特定的吸毒者提供了兩種彌補方式:
1、觀察勒戒(與世隔離約一個月)
2、戒癮治療(定期到醫院回診)
因此若施用一、二級毒品被逮捕,與其等到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來焦急,不如一開始就交給專門處理毒品案件的謙聖,協助您穩穩拿下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
毒品官司找專打毒品案件的律師最放心
記住!「有事找謙聖、找謙聖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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