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強制性交怎麼辦?律師辯護不起訴】明明雙方合意性交卻被指控強制性交,經專門處理性侵案件律師辯護成功爭取不起訴
謙聖不起訴案例分享
一、案件經過
當事人透過共同友人認識對方,某日對方突然開口要和當事人借機車,一開始當事人並無回應,不過當晚他和友人以及對方一起在吃飯、看夜景時,對方又提了一次借機車的事;由於當事人並不想借,於是開玩笑說要發生性行為才要借車,對方也表示自己生理期沒來,之後大家散會時,對方告訴當事人不想那麼早回家,於是當事人先送其他友人回家後,才載對方回居所。
一路上倆人有說有笑,當事人到家後也和對方再三確認是否真的要借車,對方回答是,倆人也順其自然地發生性關係,隔天早上當事人還載對方回家,沒想到倆人離別後,對方卻奪命連環摳,訊息內容也疑似要仙人跳。當事人也是那時才知道,原來那天送對方到家時,樓下等待的男子並不是對方口中的前男友,而是現任男友;當事人也因此事,被以「強制性交」等罪嫌偵辦,面對莫須有的罪名,當事人相當悲憤,於是急忙找上「專精刑事案件」的謙聖,請求幫助。
二、解決過程
(一)當事人在第一時間,致電到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再由事務所的助理協助傳諮詢平台連結給當事人,當事人也向平台描述自己所遇到的狀況,再預約與王聖傑主持律師面談的時間。
(二)面談時,王聖傑主持律師率先安撫當事人忐忑不安的心情,再仔細聆聽當事人所描述的事發經過,並將事務所過往的成功案例以及承辦方式敘述給當事人聽。
(三)當事人深思熟慮後,決定委任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謙聖受委任後,由王聖傑主持律師率先釐清案件的來龍去脈、迅速擬定訴訟方針,再與所內的沈宏儒和葉泳新律師攜手合作。
(四)在法庭上,謙聖主張從當事人所述以及所提供的聊天紀錄可知,本案雙方是出於自主意願而進行性行為,並沒有違反意願的狀況;後續由當事人送對方回家的過程中,雙方完全沒有爆發任何爭吵,反而相談甚歡;且行車紀錄器中,倆人的對話包含對方是否有駕照、當事人車況如何、該如何挑選機車等話題,並無提及與當事人有無發生性關係,以及當事人是否有違反對方意願強制性交等話題;後續當事人也透過共同朋友得知,對方口中的前男友根本就是現任男友,因此無法排除對方是因想要掩飾出軌的行為或其他目的,才會事後指控被告妨害性自主等。
三、官司結果
最終,在謙聖有效地答辯之下,成功替當事人洗刷冤屈、免去牢獄之災,獲「不起訴」的好結果!
《專打刑案律師,刑案律師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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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性交罪的要件為何?
根據《刑法第221條》,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是業界知名的專打刑案案件的律師事務所,同時王聖傑律師也是許多委託人指名的專打刑案律師,如有任何法律問題 請立即私訊進行線上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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