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妨害公務成功爭取無罪】外國人在台灣涉犯妨害公務,謙聖全英語溝通成功爭取無罪成功
謙聖無罪案例分享
一、案件經過
本案當事人是一名外國人,由於妻子身體不適,於是他著急地叫了救護車,抵達急診時,因語言不通,也不瞭解台灣的醫療程序,當事人見遲遲未有醫生來看診,便心急如焚地向消防員詢問,不過倆人因語言不通,造成溝通不良,因此當事人有觸碰消防員的左肩、用力揮手及身體前傾之舉;不過他當下只想趕快找醫生而已,沒想到卻因此背負「妨害公務」的罪名;面對莫須有的罪名,當事人相當悲憤,於是急忙向「專精刑事案件」的謙聖,請求幫助。
二、解決過程
(一)當事人在第一時間,請家人致電到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再由事務所的助理協助傳諮詢平台連結給當事人,當事人也向平台描述自己所遇到的狀況,再預約與王聖傑主持律師面談的時間。
(二)面談時,王聖傑主持律師以全英文的方式,與當事人面談,過程中王聖傑主持律師率先安撫當事人忐忑不安的心情,再仔細聆聽當事人所描述的事發經過,並將事務所過往的成功案例以及承辦方式敘述給當事人聽。
(三)當事人深思熟慮後,決定委任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謙聖受委任後,由王聖傑主持律師率先釐清案件的來龍去脈、迅速擬定訴訟方針,再與所內的鄭任晴律師攜手合作;鄭任晴律師也以全英文的方式與當事人溝通和討論。
(四)在法庭上,謙聖主張,當事人坦承有觸碰對方左肩等,不過他以為對方是醫護人員,並不知道他是消防員,因妻子的狀態不佳,令他很緊張,於是認為對方為何不過來幫忙,因此是想叫對方趕緊過來幫忙或找醫生來,並無妨害公務之意;對方也表示,偵查紀錄表中的「推倒」應是「推到」,當事人之後也無與自己有接觸,當事人行為雖不當,不過時間短暫、力道非猛、後續也未對對方有攻擊性行為等。
三、官司結果
最終,在謙聖有效地答辯及法官的明察秋毫之下,成功替當事人洗刷冤屈,獲「無罪」的好結果!
《專打刑案律師,刑案律師推薦》
*謙聖小百科*
➙涉及妨害公務罪可能會面臨哪些刑責?
▪️根據刑法第135條的規定,對正在執行職務的公務員進行強暴或脅迫行為,可能面臨最高3年的有期徒刑、拘役、30萬元以下的罰金。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進行犯罪行為,或意圖犯罪攜帶兇器、其他危險物品,則加重處6個月到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在犯罪行為導致公務員死亡的情況下,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若造成重傷,則處3年以上到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是業界知名的專打刑事案件的律師事務所,同時王聖傑律師也是許多委託人指名的專打刑案律師,如有任何法律問題 請立即私訊進行線上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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