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毒品案件訴訟〛栽種大麻被控製造二級毒品-不起訴
從國外購入大麻種子栽種,被控製造二級毒品!?謙聖盡力蒐證,為當事人還原事實真相,獲判「不起訴」!!!
本案發生在台北。當事人出於好奇及興趣,從國外網站,以比特幣訂購大麻種子及設備來種植。不料卻被警方循線查獲,依涉犯「製造二級毒品」罪嫌,請當事人到案說明。
「製造二級毒品」被判刑,是至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當事人得知此消息當機立斷,來找專精毒品案件,且有數百起相關成功案例的謙聖協助。
關於這起「製造二級毒品」的案件,謙聖經過仔細的調查,找到突破口。律師主張,構成「製造」毒品罪刑的要素,必須要有對於原料進行「加工」行為的事實。
然而搜查現場只有自然乾枯的大麻葉,警方並未發現有「人工風乾」的大麻植物之花、葉、嫩莖。除此之外,當事人亦沒有相關製造毒品的「設備」,以及販賣意圖或自行施用之「動機」。因此僅憑栽種就斷定其涉嫌「製造毒品」,實有不妥。以此為當事人辯證。
終於在謙聖的據理力爭之下,成功還原事實真相。即便當事人有種植大麻的行為,最終仍然幫助當事人漂亮的拿下「不起訴」處分!!
製造毒品的罪刑有多嚴重??
根據《毒品管制條例》第4條,製造、運輸、販賣毒品的話會依據各級毒品有以下刑責:
第一級毒品→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第二級毒品→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第三級毒品→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第四級毒品→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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