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詐欺律師〛販毒遭警釣魚-成功打成詐欺未遂(緩刑)

 


 

本案當事人因家庭開銷龐大,微薄薪水不足以支付,只好鋌而走險,以毒品交易來增加收入。

 

某日,當事人與網友面交,才剛拿出「毒品」,對方就表明自己是警察。當事人遭「警察釣魚」,被依販賣毒品現行犯逮捕。

 

其實在交易之前,當事人早有防範,先交付假毒品給買家(也就是糖包),若確認買家身分不是警察後,才會轉點由朋友交付真正毒品。此舉是為了預防碰上警方釣魚,沒想到正巧就讓他碰上了!

 

雖然警方拿到的是糖包並非毒品!但當事人仍然涉犯「販賣三級毒品未遂」的罪嫌。

 

enlightened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眼看就要鋃鐺入獄,當事人焦慮不已。好險有朋友的推薦,及時找到「專門處理毒品案件」的謙聖。

 

面對這個案件,律師團隊煞費苦心,日以繼夜的研究案情,為當事人爭取最好的結果,也就是「免入獄」!

 

由於當事人交付出去的是「糖包」,律師決定從交付的商品下手,極力導正案情、還原事發經過、傳喚警方到庭。表示當事人拿糖包當作毒品販賣,應該屬於詐欺範疇,而不該是販賣毒品未遂。

 

最終,在謙聖專業辯護下,成功說服法官,將「販賣三級毒品未遂」打成「加重詐欺未遂」,漂亮的拿下「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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