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刑事律師〛與未成年少女網戀互傳私照調情,兒少性剝削-緩刑

 


 

當事人在交友軟體上與一名未成年少女相戀。兩人在網戀過程中,互傳私密照調情,不料對話紀錄卻被未成年少女的家長看見,家長憤而提告,使當事人被以誘使未成年少女拍攝裸照,遭判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眼看就要鈴鐺入獄,當事人在朋友的介紹下,找上「專辦刑事案件」的謙聖。謙聖有豐富的辦案經驗,能快速掌握案件的核心關鍵,為棘手的案件爭取最佳結果。

 

謙聖首先還原案發經過,主張當事人與未成年少女交換裸照的行為,並沒有任何強迫、威脅,也沒有違反女方意願,更沒有散佈裸照。單純是熱戀期間,兩人增進感情的舉動;現今網路發達,即使是未成年,也能藉由各種管道了解到性知識。

 

綜合上述種種觀點,並配合謙聖律師專業辯護,成功讓法官認同我們的觀點,給予本案當事人一個改過自新、不失去人身自由的機會,拿到兒童及少年性剝削「緩刑」宣告!

 

遇到刑事案件不要慌,選對律師才是勝訴的第一步!

 

若不慎涉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謙聖建議尋求專業且有相關成功案例的律師協助處理,從製作筆錄到開庭答辯,全方位為你規劃訴訟方針,以利爭取到最佳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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