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律師事務所〛酒測臨檢被抓施用一、二毒品-緩起訴


 

本案當事人外出時遇到酒測臨檢。臨檢過程中,遭眼尖警員發現副駕地板上,有一包疑似裝過毒品的空袋,而遭警方帶回派出所驗尿、製作筆錄。

 

由於尿液檢驗結果呈現一、二級毒品陽性反應。當事人擔心會被檢察官下觀察勒戒,便急忙找上謙聖求助。

 

謙聖在聲請戒癮治療這一領域的經驗豐富,擅長針對當事人的案由、自身條件與背景,來撰寫一份合情合理並能夠說服檢察官的戒癮治療聲請狀!就算是緩起訴期間再犯,我們也有豐富經驗以及專屬的對應策略,從二緩、三緩甚至四次繼續維持緩起訴皆有成功案例!

 

最終,經過謙聖一系列的專業處理,成功為當事人爭取到「施用一、二級毒品」緩起訴。讓當事人在不受人身自由的影響,也能藉由戒癮治療來改過自新!

 

enlightened施用一、二級毒品會有什麼刑事責任?

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法律針對特定的吸毒者提供了兩種彌補方式:

1、觀察勒戒(與世隔離約一個月)

2、戒癮治療(定期到醫院回診)

 

因此若施用一、二級毒品被逮捕,與其等到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來焦急,不如一開始就交給專門處理毒品案件的謙聖,協助您穩穩拿下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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