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毒品案件訴訟〛遭藥腳指認販賣第三級毒品-不起訴


謙聖不起訴案例分享enlightened

本案將介紹當事人遭控「販賣第三級毒品」,及時委任專精毒品案件的謙聖,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的成功案例。

某日,當事人遭少年隊以「被他人指控販賣第三級毒品-彩虹菸」為由,帶回警局製作筆錄。由於販賣毒品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令當事人憂心忡忡,趕緊尋求協助,成功找上專辦毒品的謙聖。

 
謙聖接受委任後,王聖傑主持律師精準掌握案件的核心重點,與鄭智陽律師攜手擬定訴訟方向,主張當事人與藥腳是多年的同學,基於情誼合資購買彩虹菸。且證人指控數量說法不一、沒有相關盈利事證,怎能稱作販賣;當事人和藥腳驗尿結果,皆無法證明是抽彩虹菸所致。
 
最終,在謙聖逐一攻破案件疑點後,成功說服檢察官,為當事人拿到「不起訴處分」的好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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