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律師事務所〛共同製造第三、四級毒品-共同製造毒品無罪(咖啡包)
謙聖無罪案例分享
本案將介紹一則關於當事人被他人指認共同製造第三、四級毒品,幸好及時委任謙聖,獲取「無罪」的成功案例。
某日,警察突然找上當事人,表示有人指認他共同製造咖啡包,必須一起回警局做筆錄,一頭霧水的當事人就這樣被帶走了…在做筆錄時,警方不斷詢問當事人為何會開著運毒的廢棄車去鐵皮屋,並懷疑當事人放在車上的工具是製毒用。
當事人表示當時是要製咖啡包沒錯,但只有工具,並未找到材料就被抓了!當事人因此被冠上莫須有罪名,卡上毒品案件…擔心會終身困在監牢裡的他急忙向謙聖請求協助。
謙聖委任後,王聖傑主持律師快速掌握案件重點,與黃昱銘律師攜手合作;主張不能單憑指認就認為當事人有罪、且證詞不一、扣案的咖啡包不能證明是當事人去鐵皮屋那天製作的等,最後成功爭取到「無罪」的成功案例。
✧ 謙聖小學堂 ✧
什麼是毒咖啡?
毒咖啡包是一種混合型的新興毒品,毒販為了掩飾奇特的科學怪味,常摻入咖啡、奶茶粉,用香味欲蓋彌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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