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刑事律師〛觀察勒戒抗告-抗告成功(撤銷發回)
案件說明:
有觸犯到毒品案件的人
一定有聽過或體驗過「觀察勒戒」
簡單敘述一下,所謂觀察勒戒
就是把施用一、二級毒品的當事人
送進勒戒所中,關個40天左右
主要目的是讓當事人,能在裡頭戒除毒癮
但有去過的人都知道
在裡面就是上課、打坐跟分享東西要跟誰拿
根本沒有什麼戒除毒品的成效
運氣不好還會轉戒治,一關就是半年以上
當然在收到勒戒裁定的當下
法律有規定,五日內可以提出抗告
但在實務上,針對觀察勒戒裁定
抗告成功的案例是少之又少
主要是因為,多數高院法官會認為
是否要聲請觀察勒戒
這是檢察官的職權,應該予以尊重等等
而本案,謙聖成功在觀察勒戒裁定抗告上
幫當事人取得勝訴判決
謙聖主要是從程序保障的觀點出發
認為檢察官在聲請觀察勒戒
及地方法院裁定觀察勒戒時
都沒有給當事人「陳述意見」的機會
而這個說法,也獲得高院法官的支持
使本案當事人,就算已被裁定觀察勒戒了
還是能在謙聖律師的努力下
成功救援,讓當事人免於勒戒處分
所以遇到困難時,別慌張!
第一時間找謙聖來為您解決!
如有任何法律問題
謙聖律師免費諮詢 立即私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