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詐欺訴訟律師推薦〛詐欺收簿手案件-不起訴
案件說明:
詐欺收簿手案件不起訴
刑事案件中,常見的「收簿手」
除了收取民眾的存摺帳戶以外
還有一種類型,是收取民眾的護照
因為我國免簽的國家很多
相對的,我國的護照
在人口偷渡、販運的黑市,就顯得價值不斐
因此,許多詐騙集團
會用不同的名義,向民眾騙取護照
作為不法使用,藉以在黑市販賣牟利
台灣護照在國際黑市中價格非常高昂
一本護照,可以賣到新台幣數十萬元以上
本案當事人因需要工作
而被詐騙集團以「工作名義」
騙去超商收取裝滿護照的包裹
而被誤當成收簿手
被以刑法第339條第一項詐欺取財罪偵辦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
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當事人因此案引官司上身
焦急不已,而尋求謙聖的協助
謙聖也不負所托,詳閱所有的資料後
從當事人提供的對話紀錄與超商監視錄影畫面
尋求有利的蛛絲馬跡,向檢察官提出,爭取最有利的結果
最後本案,圓滿的幫當事人爭取到不起訴處分
「有事找謙聖、找謙聖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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