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刑事律師〛多次酒駕累犯-易科罰金
案情過程:
本案被告先前已有五次酒駕判刑的紀錄
這次又誤觸酒駕刑罰
遭檢察官在起訴書中要求判處7個月以上的徒刑
等於要剝奪被告易科罰金的機會
(6個月以下的宣告刑,才能聲請易科罰金)
法條小補帖
依刑法第185-3條規定
酒駕的刑罰是2年以下有期徒刑還能加上20萬元以下罰金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汽車駕駛人酒測超標處3~12萬元以下罰鍰
機車駕駛人酒測超標則是處1.5~9萬元以下罰鍰。
本案被告身為公司負責人與家庭支柱
千萬不能進去服刑,在他人的推薦下
找上專門處理刑事案件的謙聖
謙聖接手處理後
首先研究本案被告先前的酒駕判決
並比較本次與先前酒駕行為的不同
整理出差異處之後
向法院做出詳細說明
並輔導被告自費接受酒癮治療
最終成功幫當事人爭取到
第六次酒駕仍得易科罰金的刑度
遇到問題不要怕
「有事找謙聖、找謙聖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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