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刑事律師〛竊盜案件(雙方未和解)-無罪!

案情過程:
 
這是發生在「新北」的刑事案件
 
 
當事人得知兒子車禍住院的消息後
 
特地到菜市場購買補品、想照顧兒子的身體
 
沒想到由於過於擔憂自己的心頭肉
 
當事人挑選完水果後忘記結帳就離開了
 
 
直到水果攤商結算營業額時察覺收益不符
 
調閱監視器後才發現此事、憤而提起告訴
 
當事人因此被依「竊盜」罪嫌偵辦
 
 
待當事人收到警詢通知後才得知此事
 
並親自攜帶禮盒向水果攤商(告訴人)致歉
 
但由於告訴人過往有多次遭竊經驗
 
認為私下和解對於制止竊盜行為是沒有幫助的
 
所以堅持仍要透過司法途徑處理
 
 
謙聖在接下本次委任後
 
首先針對對造主張的「趁旁人不備時偷竊」這點
 
還原完整的事發經過並拿出兒子的就醫診斷證明
 
並且當事人挑選完水果後沒有左顧右盼等可疑舉止
 
一切的動作都是行雲流水、非常自然
 
因此監視器畫面不足以認定被告有竊盜之主觀犯意
 
 
另外謙聖也拿出當事人兒子的所得稅申報資料
 
去證明說當事人家庭具有相當的經濟能力
 
並沒有必要去偷竊幾百元的水果!
 
 
最終在謙聖刑事律師的專業辯護下
 
成功說服檢方、證明了當事人清白
 
讓法官給予了一個漂亮的「無罪」判決!
 
 
※竊盜罪成立的要件有那些?法定刑度為何?
 
 
根據刑法第320條(普通竊盜罪、竊佔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由此條法律可以看出竊盜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客觀上要有竊取他人財產的行為(錢財、物品)
 
主觀上要有故意心態、占為己有的不法意圖
 
 

如有任何法律問題

 
請立即私訊→線上免費諮詢平台mail
 

———————————————————-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
 
LINE線上法律諮詢:@lawuicc001(點擊諮詢)
 
歡迎電話預約會議:03-3150-034
 
提供多樣支付方式:現金、信用卡、銀行轉帳
 
了解更多
 
 
Instagram:chien.sheng_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