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毒品案件訴訟〛遭警方臨檢查獲施用二級毒品-緩起訴(不需勒戒、戒癮治療)
案情過程:
當事人與友人由於形跡可疑而遭警方盤查
警方在友人的身上搜出一包二級毒品安非他命
因此當事人也被一同帶回警局製作筆錄、驗尿
尿液檢驗結果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
當事人就這樣卡到了一條施用二級毒品罪
初次遇到這種狀況令當事人非常擔憂
自己現在無法工作、全職在家照顧中風的母親
種種的考量讓當事人不希望到戒治所觀察勒戒
於是急忙地找到專門處理毒品案件的謙聖協助
謙聖經手過上百件施用毒品案件
擅長透過本所掌握的訴訟關鍵與當事人的背景
撰寫一份能夠說服檢察官的戒癮治療聲請狀
再搭配毒品律師開庭時精湛出色的答辯
最終本次案件當然是漂亮的結束了
恭喜當事人拿下「施用二級毒品緩起訴」
並且爭取到只需短期評估兩個月即可
不必參加醫院為期一年的戒癮治療!
毒品官司找專打毒品案件的律師最放心
記住!「有事找謙聖、找謙聖沒事」
※為什麼大多數吸毒者都不想觀察勒戒?
在戒治所內觀察勒戒類似在監獄生活
除了限制人身自由以外工作也將大受影響
並且若遭評估為「有繼續施用毒品的可能性」
檢察官就會再聲強制戒治、延長勒戒時間
(至少六個月以上,最長不超過一年)
而施用一、二級毒品案件採尿送檢後
警方會先請你先回去「等通知」
但大部分的情況是直接等來了觀察勒戒通知
因此若想要避免觀察勒戒爭取戒癮治療
建議一開始就找到專門處理毒品案件的律師
幫您穩穩拿下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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