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詐欺訴訟〛網路購物成為車手(電話詐騙)-不起訴(沒有對話紀錄)
電話詐騙無所不在,因退款操作而涉嫌詐財!?沒有「對話紀錄」這個關鍵證據,謙聖依然讓案件平安落幕!!
本案當事人曾在「Ladens樂旦斯」網站上購買牙刷。某日突然接到電話,人員稱樂旦斯員工操作失誤,誤升當事人為高級會員,每月將會自動扣除5800元高級會員費用,若要解除高級會員需繳納40055元辦理「解除會員資格」程序,完成後會再將款項退還給當事人。
經過詐騙集團一番操作,當事人依指示前往匯款,匯出幾筆款項後,驚然發現自己帳戶內多了一筆不明款項,原以為是詐騙集團當初所說的退款,殊不知竟是詐騙贓款! 原先只有「錢財」部分被詐騙,沒想到因協助轉出該筆不明款項,導致當事人成為了「車手」的角色!
驚慌失措的當事人趕緊上網找尋解決辦法,最終被謙聖眾多相關的成功案例吸引,而選擇找謙聖協助。
這起案件,因為是電話詐騙,當事人並沒有相關證據可以自證清白,對謙聖而言確實較為棘手!不過謙聖律師團隊也迅速的擬定訴訟方向,向當事人索取曾在「Ladens樂旦斯」購物紀錄、調閱通聯紀錄,主張「被告也有被騙錢」,在一番操作下,成功讓當事人全身而退。
身為專業處理刑事案件的事務所,謙聖擁有豐富的辦案經驗。時常為處境不利的當事人想方設法,使得律師身經百戰,精通各種刑案的處理方針。秉持「沒有做就不要認罪」的準則,致力於讓每個當事人的案件都能夠圓滿落幕。
最後,即便在不利情況下,律師依然依靠精湛的訴訟策略下,成功從檢察官手中,拿到對當事人來說最完美的「不起訴」處分!!
法律小知識–幫助詐欺、幫助洗錢,與「車手」的刑度差多少??
幫助詐欺:根據《刑法》第339條,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
十萬元以下罰金。
幫助洗錢:根據《洗錢防制法》第15條,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
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加重詐欺:車手通常會以此罪去判。根據《刑法》第339條之4,可處 1 年以
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100 萬元以下罰金。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