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毒品案件訴訟〛為討債被控販賣二級毒品未遂(大麻)-緩刑
討個債也牽涉毒品案件,被起訴組織犯罪!?謙聖極力抗辯,成功為當事人免除牢獄之災!
本案發生在台北。原先當事人只是要去找朋友討債,朋友卻藉機叫當事人幫忙販賣大麻(二級毒品)。當事人擔心如過拒絕,朋友會不還債,只好答應幫忙。不料卻剛好遇上警方釣魚,被依「販賣二級毒品未遂」現行犯帶回警局,案件到地檢署後,經檢察官調查發現本案共牽涉三名被告,全案以「組織販賣二級毒品罪名」起訴。
本案棘手的狀況是當事人並非組織成員。承接此案後,謙聖律師研討本案訴訟方向,第一招就是先否認「組織犯罪」,向法官表示,當事人為了討回朋友的欠款,而僅此一次幫忙販賣,與其他被告均不認識!更不可能有"犯意聯絡",且從無毒品相關前科,不可能為組織成員!藉此請求再以刑法第59條來替當事人減刑!
為什麼要選擇謙聖?謙聖專門處理各類重大刑案,上百件毒品成功案例,讓謙聖相較之下,更加了解整體訴訟核心及流程。且有專業的「律師團隊」。沒錯!我們會為當事人組建專屬的團隊,為的就是更加全面謹慎的處理好每個案件!
最後經過謙聖律師研討的訴訟策略以及精湛的辯護,不僅幫當事人將原本「十年以上」的刑度,打到剩下兩年。還幫當事人拿下漂亮的「緩刑」判決,拯救了差點身陷囹圄的當事人!
販賣毒品的罪刑多嚴重?
第一級毒品: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第二級毒品: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第三級毒品: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第四級毒品: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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