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毒品案件訴訟〛栽種大麻被破門,上訴二審成功(製造二級毒品)-緩刑
警方破門逮製造二級毒品!!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經謙聖協助上訴,成功再度減輕刑度並獲得「緩刑」!!!
本案發生在新北。警方循線調查毒品案件,持搜索票到當事人家中。現場逮到當事人種植大麻十八株,隨後被警察帶回局裡詢問。
當事人在一審時被法官依「製造二級毒品」,判處三年有期徒刑。雖在當時法官已酌情減刑,但當事人因家中尚有兩老需扶養,因此來找謙聖協助。希望律師能夠幫忙爭取,讓當事人不用入監服刑,以免家庭遭遇變故。
謙聖對於毒品案件駕輕就熟。從施用毒品到販賣、製造……等毒品案件,律師都運用自身的專業,幫助當事人,多次拿下漂亮的結果。
對於這起案件,律師經過長時間的案情研究發現,當初警方搜索到的十八株大麻,僅有一株是活的,其餘十七株僅是當事人剪下來的枝葉再行分枝。以此為據,向法官表示當事人雖有種植大麻,但僅有極少量成品;且沒有販賣意圖,僅是個人施用,未對社會造成危害,並且援引多起實務判決。爭取用刑法59條,予以減刑。
律師經由多方論點為當事人進行辯護,最終幫當事人上訴二審成功。不僅直接將「刑度對半」,從三年有期徒刑打到剩下一年六個月,甚至順利拿下「緩刑」,讓當事人免於牢獄之災!!
製造毒品的罪刑多嚴重?
根據毒品管制條例第4條,製造、運輸、販賣毒品的話會依據各級毒品有以下刑責:
第一級毒品→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第二級毒品→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第三級毒品→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第四級毒品→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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