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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案情過程: 加重詐欺罪是重罪,若無法適用緩刑,一旦判刑確定,就必須入監服刑! 依據刑法第339條之4,涉及「三人以上共同詐欺」者,法定刑為
2025/04/01案情過程: 在當今金融詐欺案件激增的環境下,許多民眾為了解決資金困難,會尋求網路上的貸款代辦協助。這類代辦業者常以「幫你美化財務狀況」、「包裝帳戶」、「
2025/03/28案情過程: 隨著社群媒體的普及,許多詐騙集團假借 IG 抽獎活動為名,誘騙民眾提供個資、帳戶、甚至提款卡,進而牽涉洗錢、詐欺等重罪,讓許多年輕人、學生在
2025/03/27案情過程: 當事人本身的工作是虛擬貨幣的幣商,經常協助買家買賣換幣,某日不巧遇上假客戶,對方冒用他人的身分,傳了自拍照、證件正反面以及偽造過的存摺戶名給
2025/03/26案情過程: 本案當事人被控多起《刑法第339條之4》的加重詐欺罪,每一條罪名雖然單獨看來都未超過兩年,但經法院數罪併罰後,總刑度遠遠超過兩年。
2025/03/26案情過程: 當您同時涉及兩件詐欺、洗錢或人頭帳戶等刑事案件時,最關鍵的不是先處理哪一件,而是如何「兩案同時獲得緩刑」。 根據《刑法》第75
2025/03/25案情過程: 面交車手、加重詐欺、洗錢罪,這些罪名一旦成立,往往面臨的將是實際服刑的風險。根據刑法規定,三人以上共同詐欺,最高可處七年有期徒刑,加上洗錢與
2025/03/24案情過程: 本案當事人在臉書上看見家庭代工的廣告,便與對方互加LINE聯繫,對方先跟當事人介紹工作內容、公司以及家庭代工的操作方式,之後對方表示,公司與
2025/03/21案情過程: 本案當事人在交友軟體上認識對方,對方每日對當事人噓寒問暖,倆人聊了一陣子後,便確認交往關係,某日對方以自己的虛擬貨幣帳戶已達限額為由,要求當
2025/03/20案情過程: 本案當事人在google上搜尋有關貸款資訊的網站,當事人當時看見一個置頂的網站,便點進去查看網站資訊及內容,而當事人發現他們
2025/03/14案情過程: 當事人在網路上認識對方,倆人聊了一段時間後,漸漸產生曖昧情愫,對方見當事人已逐漸卸下心防,於是開始告訴當事人可開電商賺錢,由於遲遲未見起色,
2025/03/14案情過程: 某日,對方在臉書的討債社團張貼尋找欠款友人,詐騙集團成員以三位不同人的名義與對方聯繫,表示可介紹徵信社代為討債,雙方也約定好時間及地點要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