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帳戶被警示?變成警示帳戶怎麼辦?律師:跟著以下步驟快速解除警示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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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律師來開講】一、該如何解除警示帳戶呢?
Step1.什麼時候可以前往警察機關辦理呢?
➤收到「不起訴處分書」請等待10天後,案件確定時。➤收到「刑事判決」請等待20天後,案件確定時。※若你是受「判決」者,請攜帶繳交罰金或服刑完畢證明書。Step2.攜帶刑事判決結果(不起訴處分書/刑事判決書)
➤攜帶「不起訴處分書/刑事判決正本」至警察機關申請解除。※住家或辦公場所附近的警察機關都可以喔!Step3.填寫解除警示帳戶的申請表
➤一式兩份,一份給受理單位、一份給受通報之金融機構。申請時須攜帶以下文件:1.身分證件。2.不起訴判決書/刑事判決書+繳交罰金或服刑完畢證明書。Step4.警示帳戶所屬銀行會在1~2個星期後收到「解除警示帳戶公文」
Step5.致電到帳戶所屬銀行確認警示帳戶是否解除
Step6.確認原帳戶是否尚有「不當得利之贓款」
→(簡單來說就是詐騙集團匯入的贓款是否已返還)※順利解除後須重新申辦帳戶,才能正常使用交易功能二、如果被列為「警示帳戶」後,警示期限會有多久?
從通報日算起,超過5年聯徵中心不再揭露此訊息,但是如果原通報機關在期限屆滿前再通報一次,那麼就會再重新計算一次5年!三、警示帳戶已經解除,信用報告會揭露嗎?
(1)若案件為無罪判決→自解除警示那天起,聯徵中心就不再揭露(2)若案件為有罪判決→解除那天起聯徵中心會先揭露1年,但最長不超過通報日起2年!※即使解除了警示帳戶,只要聯徵中心有標記揭露,就可能影響到您申辦貸款、信用卡的過件率!【延伸閱讀:什麼是有罪判決、無罪判決?七個你必須知道的法律名詞】四、如何解除衍生管制帳戶?
想要解除衍生管制帳戶,必須要等各家金融機構查證沒問題後,各家金融機構自行解除帳戶限制!如果因為其他情況而被列為警示帳戶,解除流程如下:(一)被他人冒名申辦開戶應申請信用報告書並攜帶證明身分證件,至戶籍地之警察分局偵查隊,請求協助調查及解除。(二)不知情狀況下,帳戶遭人盜用(作為犯罪帳戶)如果被誤設為警示帳戶或作為犯罪帳戶使用,申請人(代理人)應檢附有關證明文件,至戶籍地的警察分局偵查隊主動接受調查。※如「租借帳戶」、「求職」、「貸款」等因素而將帳戶交予他人而被列警示者,則不適用,請等待案件判決結果。※不知情者帳戶遭盜用,經警方調查屬實,與被害者(匯款方)達成和解,簽署和解書或由申請人(帳戶原主)主動將爭議款項領出隨案移送,等待警詢筆錄後,得以申請解除警示。如有任何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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