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賣假貨、收款不出貨?小心觸犯加重詐欺罪!律師解析刑責與應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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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電商與社群平台的發展,許多人選擇在網路上開店或從事個人買賣。然而,如果販售仿冒品或收款後不出貨,不僅會影響信用,還可能構成刑事加重詐欺罪,最終面臨法律制裁,甚至需負擔高額賠償。
一、網路詐欺的刑責有多重?
根據《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是指以不實手段欺騙他人,使對方交付財物。若行為人透過網際網路或電信設備犯罪,則適用《刑法第339條之4》,屬於加重詐欺罪,刑度更高。
• 一般詐欺罪(刑法第339條)
• 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 加重詐欺罪(刑法第339條之4)
• 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這表示,只要透過網路犯詐欺罪,最低刑度就是1年起跳,如果案件未妥善處理,可能會被判刑,甚至無法緩刑。
二、哪些行為可能觸犯加重詐欺罪?
案例1:販售假貨,聲稱正品
小明在社群媒體上販售「名牌包」,標榜100%正品,但實際上是高仿品。買家發現問題後報警,檢察官認定小明明知是假貨卻仍詐騙消費者,因此依加重詐欺罪起訴,最終法院判處1年8個月徒刑,透過律師協助,成功爭取緩刑3年。
案例2:收款不出貨
阿華在電商平台上賣最新款手機,標榜「限時特價」,吸引大量買家下單付款。但事實上,他沒有任何貨源,收到款項後便關閉帳號,導致消費者集體報警。法院認定阿華的行為已涉及加重詐欺罪,經律師協助,最終判決2年緩刑4年,並需支付被害人賠償金。
三、會被關嗎?如何降低刑責?
許多當事人以為收到警方通知或地檢署傳票只是「警告」,但其實代表案件已進入刑事程序,這時候應該立即尋求律師協助,以免錯失最佳辯護時機。
1、爭取不起訴
若能證明當初有意願出貨,或因貨源問題導致延遲,律師可提供證據,向檢察官爭取不起訴處分,免除刑事責任。
2、獲得緩刑,不必入監
即使案件已確定有詐欺行為,但若當事人積極賠償、與被害人和解,法院可能判處2-5年緩刑,讓當事人避免坐牢。
3、刑期減輕,改為勞動服務
對於金額不高、無前科的案件,透過律師辯護,有機會將刑度降低,改為勞動服務,不必服刑,也能彌補社會責任。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成功爭取輕判、不起訴的案例
我們擁有豐富的刑事辯護經驗,專門處理網路詐欺、加重詐欺案件,成功為當事人爭取:
▪️不起訴處分,免除刑事責任
▪️緩刑判決,免去監禁之苦
▪️刑期降低,改為勞動服務
許多當事人在收到地檢署通知後才驚覺問題的嚴重性,但此時偵查幾乎已接近尾聲,錯過最佳處理時機。因此,建議在第一時間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以爭取最佳結果!
如果你或家人遇到類似狀況,請立即聯繫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我們提供專業刑事辯護,幫助你降低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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