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律知識文 > 緩起訴被撤銷怎麼辦?吸食毒品再犯可以緩起訴嗎?毒品律師推薦王聖傑

緩起訴被撤銷怎麼辦?吸食毒品再犯可以緩起訴嗎?毒品律師推薦王聖傑

  • 緩起訴被撤銷怎麼辦?吸食毒品再犯可以緩起訴嗎?毒品律師推薦王聖傑
商品圖像
  • 商品資訊

    首先,這個問題,我們應該要分成兩個部分來看
     
     
    第一個,當緩起訴尚未被撤銷,但意識到自己有可能被撤銷緩起訴
     
     
    在這種狀況,通常是當事人有多次未配合醫院療程、觀護人的採尿或者是在緩起訴期間內,又被驗到陽性反應,這時候很多人都會以為沒救了,實則不然,這時候我們可以參考一下「毒品戒癮治療實施辦法及完成治療認定標準」第十二條的規定,其規定如下:
     
     
     
    被告於緩起訴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未完成戒癮治療,「得」撤銷緩起訴處分:
     
     
     
    一、於治療期間,無故未依指定時間接受藥物治療逾七日。
     
    二、於治療期間,無故未依指定時間接受心理治療或社會復健治療逾三次。
     
    三、對治療機構人員有強暴、脅迫、恐嚇等行為。
     
    四、於緩起訴期間,經檢察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採尿送驗,呈毒品陽性反應。
     
     
     
    簡單來說,就算有上面四種情況存在,檢察官只是「得」撤銷,而不是「應」撤銷,所以對於是否撤銷緩起訴,實際上檢察官是有裁量權的。
     
     
     
    對於這種狀況,謙聖憑藉豐厚毒品案件的承辦經驗,以及對於法律條文、實務見解與戒癮治療實際操作的高度掌握,都有數起成功維持緩起訴的案例,不論是二緩甚至是四緩,都有成功案例可供參考。
     
     
     
    針對緩起訴已經確定被撤銷的情形,日前大法庭經由徵詢程序,剛剛統一見解,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非字第98號認為「未曾經觀察、勒戒之被告因施用毒品,經檢察官為附命完成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簡稱「附命緩起訴」),
     
    若被告於緩起訴期間未完成戒癮治療,經檢察官撤銷緩起訴處分,
     
    應由檢察官依現行法規定為相關處分,不得直接起訴(或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簡單來說,過往針對撤銷緩起訴的情形,實務上有兩種見解,
     
    一種是可以另外再行起訴、判刑,
     
    另外一種就是回復到未為緩起訴前的狀態,而讓檢察官得以轉勒戒或者再一次緩起訴;
     
    但是這次大法庭已經統一見解了,大法庭的意思就是,在撤銷緩起訴的情況,
     
    不可以再行起訴、判刑,至於是要轉勒戒或者給當事人再一次戒癮治療的機會,
     
    這個就由承辦檢察官依照職權自己決定。
     
     
    ———————————————————-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
     
    LINE免費法律諮詢: @lawuicc001
     
    電話預約諮詢: 03-3150-034
     
    電話預約、現場諮詢: 桃園市桃園區新埔六街95號17樓
     
    提供多樣支付方式: 現金、信用卡、銀行轉帳
     
     
     
    了解更多
     
     
    Instagram: chien.sheng_
  • 商品Q&A

    • 提問者稱呼
    • E-mail
    • 手機
    • 電話
    • 留言內容
    • 驗證碼
上一頁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