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是什麼?我會有案底嗎?!
-
商品資訊
【刑事律師來開講】
前科是什麼?我會有案底嗎?!
大眾所認知的「前科」為: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這個詞彙聽起來很陌生嗎?
你是否在求職時,被雇主要求提供“良民證”
所謂的良民證,正是「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任何刑事案件紀錄,都會被記載在“良民證”嗎?
答案是:不會!(判決尚未確認有罪的案件是不會紀錄的)
依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6條規定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應以書面為之;明確記載有無刑事案件紀錄
但下列各款刑事案件紀錄,不予記載:
一、合於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
二、受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
三、受拘役、罰金之宣告者
四、受免刑之判決者
五、經免除其刑之執行者
六、法律已廢除其刑罰者
七、經易科罰金或依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
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五年內未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下一篇,律師詳細向各位介紹:何謂「良民證」
如有任何法律問題
線上免費諮詢平台 立即私訊
———————————————————-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
電話預約諮詢: 03-3150-034
電話預約、現場諮詢: 桃園市桃園區新埔六街95號17樓
提供多樣支付方式: 現金、信用卡、銀行轉帳
了解更多
-
商品Q&A